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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2 08:29:55 定亲彩礼如何返还多种因素需要考量
  • 法制日报记者 梁平妮 彩礼,源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金,可以说是民间初步达成婚姻约定的一种习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观念的变化,彩礼内容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从洋车手表缝纫机,到冰箱彩电洗衣机,再到现在的买车买房送现金,彩礼俨然已成为男女婚前要跨过的一道坎。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订婚给付彩礼,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会走进婚姻,即.... [阅读全文]
  • 出处:法制日报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1873
  • 2019-07-31 09:05:18 离婚时把大额财产处理给女方,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 作者单位:如皋市人民法院 作者:陈璇 【案情】 钱天、钱地先后分别借款给同村人应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到期后应炫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钱天、钱地无奈,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应炫归还钱天本金35万元及利息,归还钱地本金40万元及利息。两案生效后,应炫并未自觉履行。钱天、钱地经多方打探,有知情人告知,应炫原先名下的多处财产此时已经“不翼而飞”。 原.... [阅读全文]
  • 出处:江苏法院网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1836
  • 2019-07-19 08:23:07 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
  • 为妥善审理好家事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执法尺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2078
  • 2019-06-21 08:20:32 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
  •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刘某与黄某、阮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该案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值得关注。黄某与阮某于2016年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黄某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共计32万元,后无力偿还。刘某于2017年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认定借款为黄某和阮某的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两被告共同偿还。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刘某的该项诉请。阮某不服,遂向原二审法.... [阅读全文]
  • 出处:法制日报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1861
  • 2011-10-11 09:49:45 保单属夫妻共同财产
  •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索赔技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6105
  • 2011-06-13 16:15:45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①、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②、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而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 [阅读全文]
  • 出处:http://www.66law.cn/laws/12288.aspx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5079
  • 2011-06-13 14:49:16 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 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变更的。因而婚姻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 [阅读全文]
  • 出处:http://www.66law.cn/laws/12432.aspx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5185
  • 2010-03-26 14:23:28 共有所有人之一死亡时,如何继承?
  • 共有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有这样一些具体表现形式:(1)夫妻共有,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2)家庭共有,即家庭成员基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经共同劳动而形成的家庭财产共有关系。(3)共同购置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资而购买某项财产而形成的共有关系。 (4)因合伙经营通过签订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5)共同投资....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5550
  • 2010-03-26 14:22:55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
  •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6111
  • 2010-03-26 14:22:24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4314
  • 2010-03-26 14:21:59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3599
  • 2010-03-26 14:21:32 什么是代位继承?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 [阅读全文]
  • 出处: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浏览: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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