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在桃湾大坡上
人被车撞、人在没有红绿灯和没有斑马线的情况下过大路被车撞,当时中午12点多、轿车从高坡向下行驶结果把人撞、人在医院现在刚脱离危险期、已经花了3万多了,现在还在医院、结果交警对判人主要责任。请问是不是人是主要责任?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10-07-13 10:53:57 一一般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书是法院处理的证据,没有相反证据,法院是采用该证据作为主要证据。你的相关费用可从交强险中赔偿。 |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 回复时间:2010-07-12 17:44:40 你好,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对责任的认定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你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