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村路
前段时间我在村中的路上自北向南正常行驶,突然路上路出来一个小孩撞到了我的车上,当时小孩的妈妈也在路边,还有好多人看见的,我停车后立马租车到医院去检查,结果是小孩子的左小腿断了,我在医院办了住院手续,在医院治疗了二十多天出院了,在住院期间我和家人在医院也陪了几天,并且隔三两天去看。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全部都是我出的,在医院一共花了1375元,我当时给了这家人一共有2500元,现在出院快有一个月了,我又去给检查一次,又拿了药,小孩子现在恢复好了,可以跑了,可这家人还要问我要5000元,少一分不行,我非常不理解。我应该给吗??我说我没有这么多,你可以经公处理,他不同意经公处理,非要我拿钱,这不是讹诈吗?我应该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