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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2010-04-01 09:20:22   咨询人:ly198542  浏览:4063  律师回复:3
事发地点:福州
请问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呆了六七年的,伤残赔偿的时候是否要按城镇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进行赔偿?用所在地派出所所出据的暂住证明能不能证明在当地呆了六七年?
回复总数:3 律师回复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回复时间:2010-04-03 16:41:40
你好,根据(苏高法审委【2005】18号文第25条第2款的规定“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视为城镇居民。派出所所出据的暂住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院会支持的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10-04-01 12:00:10
你好,根据(苏高法审委【2005】18号文第25条第2款的规定“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视为城镇居民。派出所所出据的暂住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院会支持的。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回复时间:2010-04-01 10:31:05
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法院一般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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