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农村公路
前段时间我在村中的路上自北向南正常行驶,突然路上路出来一个小孩撞到了我的车上,当时小孩的妈妈也在路边,还有好多人看见的,我停车后立马租车到医院去检查,结果是小孩子的左小腿断了,我在医院办了住院手续,在医院治疗了二十多天出院了,在住院期间我和家人在医院也陪了几天,并且隔三两天去看。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全部都是我出的,在医院一共花了1375元,我当时给了这家人一共有2500元,现在出院快有一个月了,可这家人还要问我要5000元,少一分不行,我非常不理解。我应该给吗??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 回复时间:2010-03-14 23:24:04 你们可以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依法赔偿。 |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 回复时间:2010-03-09 11:36:43 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没有误工费。 |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 回复时间:2010-03-08 14:00:10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依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