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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2

2009-12-28 21:57:17   咨询人:zmx891ac  浏览:1916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连云区
先感谢穆律师的回复!
  我现在是结次婚什么纪念的资料都没有了,整个过程,囍宴,外景什么都没了! 
  我还想请问:我找婚庆公司要求精神上的赔偿,有法律依据规定多少赔偿吗?
比如我的婚庆费用是1500元,大概有什么比例去要求赔偿吗?毕竟只能要求精神上的,我最自己没有概念!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回复时间:2010-02-01 21:33:48
1、你必须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法院酌定。估计,大约在500元以内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09-12-28 23:43:20
1、你必须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法院酌定。估计,大约在5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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