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灌南
因房屋归属问题,苏**同我经法院诉讼,后法院判苏**败诉,苏**由此怀恨在心,2009年10月的一天,苏**和其儿子(已婚)酒后到我的理发门市寻畔滋事,并先动手打我,我顺手拿起刮胡刀自卫,打斗中将两人划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害,医药费一万多元,现我已被派出所以故意伤害将我拘留,并将批捕公诉,急寻有相关辩护经验、技巧、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市级资深律师,并能接受先付部分律师费,结案后再付清的愿望
张雷律师 积分:50 | 回复时间:2009-11-02 15:49:45 从你目前反映的情况看,我个人观点是: 1、无法正确判断存在过当问题,取决于笔录。 2、对方存在过错,表现为酒后闹事,主动挑起事端,先动手打人且上门闹事 3、缓刑的可能性很大,但要积极赔偿,赔偿部分因对方有过错,你可承担70% 4、刑事案件不得风险代理 张雷律师 电话:15905133511 |
董建淑律师 积分:1240 | 回复时间:2009-10-27 21:28:1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更详细的情况,你可以电话咨询,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免费咨询电话:13705131377 QQ:1051759793(董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