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东海县洪庄镇乡村公路十字路口
6月16日,我父亲驾驶机动摩托三轮车在十字路口与一辆农用卡车相撞,我父亲胸部外伤,其中肺挫裂伤、肝挫裂伤、肋骨骨折7根、腿骨腓骨骨折。在新浦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一个月,花费医药费9万多,后转院至东海县人民医院,又住院一个月时间,花费1万余元。事故认定我父亲付主要责任。9月底,经过起诉,对方以及保险公司支付了3.2万元的医药费。之后我父亲腿骨愈合不好,至山东医院重新做了手术,现腿部有钢板固定,行动不便。10月5日,我父亲又因呼吸困难,查出由于前面气管切开手术引起了并发症,现气管狭窄,手术治疗较复杂,费用高,成功率小。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气管切开手术引发的并发症,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算医疗事故应如何维权?
2,我父亲6个月后的伤残鉴定大约能鉴定为几级?保险公司应赔付的金额大约有多少?
3,后期的治疗费用能够再次向对方提出诉讼、追加?(后期的两次手术费用预计要3.5万)
对于以上问题,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界精英人士的帮助和解答,我会根据回复内容选择一名专业的律师全权负责这次理赔事宜,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