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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2009-04-04 13:27:00   咨询人:123456  浏览:3549  律师回复:3
事发地点:连去港
我朋友(跟他朋友)在连云港打了一位学生,打的情况不是很严重,但他朋友抢了别人的手机,因被打对方家里有关系,他朋友被判了4年,还有一个自已自首被判两年多,我朋友事后走了都快一年了也没有事,但昨天被逮了进了看守所,他这也变成了刑事案件,想问下他还有不坐牢的机率吗?
回复总数:3 律师回复

李阳律师
积分:125
回复时间:2009-04-27 10:29:16
打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聚众斗殴,其中有人抢劫,可以认定是共同犯罪,有可能作为从犯处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性不大。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回复时间:2009-04-07 11:27:44
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从犯要轻得多.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回复时间:2009-04-05 07:25:40
作为同案犯,肯定会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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