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浦区朝阳西路27-8号
09年1月份的时候,新浦一用户(男)因产品价格问题与我们公司的会计(女)在电话中发生争执,随后带了约3-4人来公司里面将会计暴打一顿,因临近过春节,公司里面就剩下会计跟一女热线员,女热线员害怕没敢阻止,肇事者打完后便跑了,热线员报了警。然后派出所要求会计去医院检查治疗,公司先行垫付了治疗费跟医药费等等,共计:2600元。并且又找了法医进行了鉴定,属于较严重!会计也经常出现头晕跟呕吐现象,事后我们一直跟处理该事的派出所警员联系处理的进度,但对方一直回复肇事者已逃逸,抓不到人,(我们也提供了肇事者的家庭住址)。现在已4月份了,事情过了快3个月了,受害者迟迟得不到应有的公道,肇事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了?是否一直的等警员有空抓到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