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景山秀水
我于08年初与房开签定景山秀水购房合同,首付款和房贷都交了,交房日期是3月31日,但由于水电问题房开到现在也交不了房子。今年2月份,我找到房开老总要求退房,他们同意退,而且都在发票上签了字,但是说没有钱。现在没有钱交给银行还不了贷款,房产局的备案的房子退不出来,退不出房子,首付款他们就不给。现在怎么办?
我在退房时发现了问题:
1、交首付款时给我发票是宝丰房地产公司的。宝丰和房开没有任何关系,宝丰和金龙公司是一个老总,金龙公司和房开是合作关系,现在房开不承认我交了首付款。
2、贷款都是房开(也就是金龙公司)的人和银行一起办的,贷款需要首付款发票,且发票应该是房开的,我没有房开首付款发票,不知道贷款是怎么贷出来。就是说我首付款给了宝丰,贷款却给了房开,二家之间没有关系。
3、现在房开同意退房,却没有钱交银行贷款,宝丰同意退首付,要办完退房手续才能退。而且他们都在发票上签了字。
我想问一下,开发商是否属于消费欺诈或者欺诈贷款。谁能帮我代理诉讼,什么时间能拿回首付款。请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