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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债务我该怎么讨回

2009-02-17 11:53:29   咨询人:214624246  浏览:3605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连云港
前年我借了20万给我朋友用以其在河南装饰公司的扩建上,立欠条一份(欠款人为个人签名,也没有还款日期),他答应我每年给与分红。去年春节他给与我1.5万的分红,今年1月份突然我和他突然失去了联系,经打听他在河南的公司因为装饰材料有问题,被房产公司告了,法院判决公司关门清算。至此我朋友再也没有露面。大年三十我去他家里找他,他父亲说家里人也联系不上,还说他儿子已经成年,儿子的债务和他没有关系。
现在我是人也找不到了,钱也追不回来了。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是进行上诉吗?上诉的几率又有多少?他的债务他的家人真的没有什么关联吗?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回复时间:2009-02-20 20:35:14
你最好将材料带至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不是称上诉,应称为起诉。父母是不承担成年子女的债务偿还责任的。

郁翔律师
积分:455
回复时间:2009-02-18 11:55:23
据你所谈的情况来看,虽你借款给你朋友,但你享受了分红,故你与你朋友之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借款关系还是合伙关系尚存在疑义.其次,按借款关系来看,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如果将分红看作利息的话,你现在起诉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分红的时间,若对方抗辩超过诉讼时效,此案能否胜诉尚有待商榷.但无论如何,你还是应当通过法院的诉讼途径来解决此事.至于该债务是否和其家人有关系,按法律规定,只有配偶双方在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的情况下,方对相互的债务承担责任,家庭其他人员不承担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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