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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押金转定金的事情咨询

2009-01-12 11:37:48   咨询人:tingyu135636  浏览:2735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连云区墟沟
我的朋友在连云区墟沟某房地产售楼部看好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说是先交个押金定个号,等到了买房时候有优惠,并且到时候押金转定金,选房那天到以后,选了一套就办了一个押金转定金,上面还注明什么不可退还.因为我朋友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钱,就不能购买那里的房子了,要退房,要回定金,可是当时销售人员就说可以退还,后来我们去找了好几次,一直没有回复我们,请问哪个定金可以退还? 谢谢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回复时间:2009-02-13 21:19:31
押金不是定金,除非已明确转为定金,所以押金是应当退还的。

郁翔律师
积分:455
回复时间:2009-01-12 23:03:25
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退回定金。就本案来说,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个人认为需核实以下情况:1、你朋友有无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对于支付的押金,是否在后来明确注明为转为定金,转为何种定金?如果你朋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则需看双方对押金转定金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是成约定金,则因你朋友与房产商已订立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约定金,现你朋友要求退房,如果对方没有违约,则定金无法要回。如果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定金合同产生效力,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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