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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用工关系前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2008-11-04 07:18:27   咨询人:zm5559  浏览:3012  律师回复:1
事发地点:新浦
请问,我在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前四个月,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这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月工资为2300元,工龄为17年,谢谢.
回复总数:1 律师回复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回复时间:2008-11-04 08:39:21
没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按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按17个月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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