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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合法吗?

2008-10-16 12:38:27   咨询人:320724197711206319  浏览:2807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连云港灌南县
县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我家的土地拍卖给因经济纠纷起诉我的原告人,还有法院在不情的情况下叫县物价局去把我家的土地做了估价,而且所估价格不符,现在我家土地使用权已经属于原告,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回复时间:2008-10-17 20:31:38
你强调不知情,也要分别对待。如果法院无法与你联系,不能因此就不执行呀。

杨周律师
积分:5715
回复时间:2008-10-17 15:37:19
法院肯定是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强制执行才拍卖你家土地使用权的,如果判决书没有问题,估计土地使用权你是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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