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浦区
我朋友(男)已经去世了 ~ 留下一处房产~ 其下有一个女儿 已婚! 因为房子是与前妻共同所有的~前妻已经去世了 后来又找了个后妻,后来我朋友也去世了~ 请问 财产怎么分配?
衍生出的问题2: 后妻有哪些权利?
比如居住权! 如果她再婚 有无权利再居住? 是否有权利把对象带回家居住?
问题3: 这个女儿早已经结婚但是没有拿结婚证书 并有一个小孩~ 请问这样情况下得到的遗产 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男方女婿家里只有有一个老父亲,有2处房产~ 最近打算一起去领取结婚证书给孩子上户口! 那么,如果有一天男方婚后得到遗产 属于什么性质? 如果男方觉得不公 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