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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宜

2013-06-19 12:14:09   咨询人:冰上眉睫  浏览:3790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连云区友谊宾馆附近
你好!我妹妹今天早上7点多,骑电瓶车行至连云区友谊宾馆附近,因该路段正在维修,有几块巨石挡在路中,并未设置警示路牌,她躲闪不及撞上石头摔在地上,造成身体多处擦伤,事发时施工方并未在场,交警赶来拍完照后告诉她可以起诉施工方,请问这件事该如何处理?是不是先要交警部门出责任认定书,然后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起诉?谢谢了!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回复时间:2013-06-28 14:55:35
你好!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可直接起诉!

唐小伟律师
积分:1410
回复时间:2013-06-20 17:55:15
你好,你这是单方事故,可以让交警大队出具一份事故的情况说明书,然后委托律师起诉施工方,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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