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天津
我有一连云港客户,计划11年底出口货物,从我司订购吨袋包装用于装运他的货物出口,合同已经签完,是通过传真签的,我司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时间把产品生产完毕,可客户的出口合同没有履行,这批吨袋一直没有履行他们的收货义务,请问这种传真合同是否能打?如果哪位律师对这类案件感兴趣,可联系我们,多谢。合同标的值人民币7万四!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 回复时间:2013-06-28 14:59:06 你好!传真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
唐小伟律师 积分:1410 | 回复时间:2013-06-12 15:47:05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起诉要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