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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

2008-09-11 22:51:23   咨询人:19870421  浏览:2732  律师回复:1
事发地点:連雲港
具體問題是 兩個人沒有結婚 現在小孩2歲多了

兩個人現在不在一起生活了

這個孩子該怎么辦

孩子媽媽說她不要這個小孩 說小孩子現在和她沒有任何關係

現在如果男方上述 要求女方付出一定的生活費用 是不是合理

或者也不要這個孩子  具體就是現在這個孩子怎么辦

或者雙方應承擔什麽樣的責任
回复总数:1 律师回复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回复时间:2008-09-12 11:01:20
双方是同居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应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将构成遗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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