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新浦
我在连云港市汤沟酒厂的连云港销售公司干了两年,这个公司分内聘和外聘,我是外聘~~内聘都和酒厂签了合同和买保险,我们外聘和他们干一样的事情,职位一样,可是不签合同和不买保险,两年了~~他们到现在说要签合同买保险什么的~~请问我怎么才能得到补偿,到劳动局告他们能赢吗?但是我没有工资单什么证据,但是市场上的人都知道我们在这干了很长时间~我们开单子发货什么的,他们哪应该有低根的,要是劳动局去查的话,有权力检查公司的这些东西做凭证吗
问题补充:
对了,我办的信用卡是公司的工资证明办的~~还有平时客户付过货款的收据都有很多在我身上,我没有给客户,这个可以做证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