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浦
律师您好:
我今年3月份在连云港苍梧晚报上看到一条鹊桥会网站连云港总代理发步的一条招商信息.内容如下:中国鹊桥会.中国妇联旗下正规严肃的官方婚介机构.连云港站现以开通.欢迎单身朋友注册咨询.诚招三区四县代理商.我交了20000取得了新浦区的经营权.在后来的经营中发现鹊桥会只是全国妇联下属的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的一个合作关系.请问下我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回我交的加盟费.和在经营中造成的各种损失吗.或到公安机关以诈骗去报案.
谢谢
回复时间:2008-09-01 15:08:06 我感觉你维权比较难。婚介机构本身就是中介组织,不可能有官办的。与妇联有合作关系,接受妇联的监督和指导,打着官方旗号,固然有虚假宣传之嫌。但是主要还是依据合同,如果合同仍然约定对方是官方机构什么的,维权就容易了。 | |
张向东律师 积分:915 | 回复时间:2008-08-31 17:31:35 对方通过虚假宣传,采取欺诈方式和你签订的代理合同,合同可以撤销。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来维护你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