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市
2012年2月20日我母亲乘坐我市公交公司的102路公交车,由于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与售票员交谈,没有专心驾驶,导致公交车撞向停在路边的渣土车,公交车紧急刹车后,由于刹车突然,惯性很大,我母亲面部撞向公交车内部铁护栏上,上嘴唇撕裂,流血不止达一小时,右脸面部严重肿胀,送达医院后,上嘴唇缝十几针,公交公司只交付1000元住院费后,至今无相关人员到医院慰问我母亲的伤势,昨天医院说之前交付的1000元住院费已不足,欠费800元,我爸联系公交公司告知相关情况后,并无相关人员到医院交付住院费,最后我爸只能先交付了1000元住院费,而今天医院又再次告知已欠付住院费,我爸再次联系公交公司,还是没有任何相关人员出面,就以上问题,我想该怎么办,公交公司应该做出那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