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新浦区朝阳路与铜灌路交叉路口向西工商银行门口
新浦区朝阳路与铜灌路交叉路口向西工商银行门口,2012年1月3日下午2点半.我是由东向西在慢车道骑电瓶车,被同方向的轿车撞了,左脚腓骨骨,后交警定对方全责,
经查左脚腓骨骨,对方付了所以医疗费用,现在里面上了钢板,医生说18个月后取钢板,我想问下,,我在今年4月份单位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和我继续欠合同的话我的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如果继续签又是怎么算的,另外他需要赔偿多少个月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还需要赔偿我哪些钱,都是怎么算的,还有我什么时间可以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的作用是什么啊,另外我需要出具哪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