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灌云
我有一套房子…还没装修就买给别人了房产证我还没拿到…是拆迁房。现在我不想卖给他了…当时他给了我八万块钱给我…我开了张收条给他…未写明是定(订)金…合同未签…请问我退钱还担责任吗…(是他先提岀要退房.原因我不同意交房产过户的钱…后我把钱给他、他又要房子了…但我对这样无诚信的人以无法在谈下去,就是想把这钱退给他…,现在就是不要钱,还要我赔偿…!?如果协商不了…他告我我有责任吗?请名位大律师帮帮我…我对法律不太懂.本人万分感谢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 回复时间:2011-07-18 10:37:45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未果,走司法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