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河南
该如何支付违约金
我是高校教师,2008年3月考上定向的研究生时,和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合同内容为,上学期间,单位发基本工资每年将近2万元,委托培养费用我自己先出,毕业回来工作后分年度报销。三年单位共给予工资将近6万元。读书结束后我要服务8年,违约金为10万,。现在我打算毕业后辞职,要回档案,
请问,按照新劳动法
这样的违约金合理么,如何才能减少我的损失而且转出档案呢,10万的违约赔偿金是否显失公平?如果显失公平,我该如何依法请求减少违约金?我需要赔付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