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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2011-02-28 10:18:18   咨询人:920289012  浏览:3882  律师回复:3
事发地点:新浦
您好:我于2011年2月24号和连云港名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清包工合同,约定25号开工,我们如约到施工现场因为没有电,他就让我们等,直到今天28号又口头通知解除合同并没有任何赔偿。请问我们的损失怎么办?谢谢!
回复总数:3 律师回复

胡伟律师
积分:1090
回复时间:2011-03-28 11:35:35
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回复时间:2011-03-02 16:01:22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11-03-01 08:39:48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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