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
先说明下情况:今年7月2号与妻去房产公司订购一套房子,她要求必须共同购买,并承诺以后装修由她做工程的哥哥全部负责。由于当日没领结婚证,售楼小姐表示无法共同购买,须领证后方可。于是当日我只交了首付14万余(俱由我家父母所出),并收到房产公司收据(收据上只有我名字)7月12号领证当日因琐事大吵,购房合同一直搁置,我一度提出离婚(歧视,并辱及我父母),后她道歉作罢。在此期间,一再承诺装修由她家负责,并说:你担心你那10万多,我写张10万欠条给你行不行?!看她态度肯定,在订购2个月后与她一起去签了购房合同。但装修时间她再没提过。没想到,在双方父母约见时她父母明确表示装修她家没钱,也不会负责!我母亲提出装修由我家负责也可以,但产权须全部给我,当时她父母及她没有异议。结果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她变卦,要求共同共有,恰在此时房产商打来电话要求马上办理完登记,否则将向我发律师函(说是拖一天扣我房款100,第二天200第三天400...)被逼无奈之下,瞒着父母与她办理共同共有。但在之后的时间一直到现在依然在争吵并越来越凶。近日,她家里哥哥准备给她买车。在房子上她无一分人、钱贡献,现在装修也是我家父母出钱,房贷也是我一人在还。虽然领了结婚证但到现在她仍然拒绝同居,无共同生活过一天。在此情形下我若提出离婚,房产会如何划分?我能否以欺诈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