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连云港新浦
您好!我父亲在厂里打工时被铁板砸伤右手食指和中指,经治疗后,中指复原,而食指没能保住被整个切除,导致七级伤残。老板在最初付了3000元后便杳无音信。因尚有母亲脑瘫在家,需要亲人照顾,家中经济已陷入困难,我们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找老板理论,不得已在转院时让街道开了证明,说是在家中所伤,从而才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我想问一下,这一行为算不算骗保?有没有触犯法律?如果父亲想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厂方赔偿,是否还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呢?
谢谢!迫切期待您的帮助!
回复时间:2010-11-01 10:01:39 您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