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灌南县百绿镇东首商业街
律师你好:我家小孩在10月4日下午发生了交通事故。原因是我家小孩有西向东过马路。摩托车有北向南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摩托车一方将小孩送到医院,经检查左小腿骨折头上有一块淤血。当时摩托车一方无证驾驶。摩托车一方当时口头答应医疗费给养费他家给。摩托车一方第2天结婚他无证驾驶。报警的话会拘留所以没报警。住院13天也可以出院了。我找摩托车一方协商处理此事。我要求摩托车一方给养误工赔偿5000元。摩托车一方现在不想出。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1,像这种事故事后报警还有用吗?
2,连云港地区的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的标准?
3,这样的官司找律师打官司赢的把握有多大?(目击证人有,住院治疗病历也保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