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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债务问题

2010-09-16 20:36:50   咨询人:1214469789  浏览:2852  律师回复:3
事发地点:东海县
我在08年借了三万三给李某,利息一分,借期是一年,在09年他没有还,也没有再打欠条给我。这期间我不停的催要,他总是今天托明天,明开托后天,快一年下来了,一分钱未给。最近他保证说能在年底还清。可是那时欠条的法律时效已过,我怕到时他又推或赖账,我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另外李某不是连云港人,平时催要借款都是电话联络。他也不常待在家,在再叫他打欠条也找不到人。
  请问,我应该怎样事先做好准备,防止他到时赖帐。法院是否可以先备案暂不起诉。若能,到时借欠是否能起到法律效力,备案需要多少钱。 

回复总数:3 律师回复
回复时间:2010-10-22 09:16:12
您好,您可以采取措施适得诉讼时效中断,比如起诉、发函等。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回复时间:2010-10-12 10:42:04
你好!使诉讼中断的方法有很多,如:提起诉讼、向对方发通知函、发律师函等。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10-09-17 08:27:07
你好,你想使诉讼时效中断方法有,诉讼、发律师函、发催告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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