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 > 在线咨询 > 离婚后的问题

离婚后的问题

2010-09-05 23:28:46   咨询人:lenovo  浏览:2563  律师回复:2
事发地点:巢湖
和他在08年月10月份登记结婚,后于感情破裂在09年6月份协议离婚,协议上说男方在一年内给予我夫妻共同财产,可现在一年早过去了,后来打电话问他索要过,他说我威胁他,后来他发了一条短信说到8月份给我,8月份也已经过了,在我看来他好像存心不想给,我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如果我起诉他,法院能强制执行吗?还有,他过期还款,法律会不会给予我精神的抚慰金?
回复总数:2 律师回复

嵇丽律师
积分:1495
回复时间:2010-09-06 09:20:10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你所提的精神抚慰金不会得到支持!

戴高明律师
积分:1190
回复时间:2010-09-06 08:37:36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如未果,可以到法院起诉。过期还款,法律不会给予精神的抚慰金。
只有律师可以回复,请认真回复,回复内容代表你的水平和形象 发布回复
您不是律师会员或您未登陆,请登陆后回复!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