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郭毅
2010年盛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现了一道独特的景观——众多居民楼“长个儿”:哈尔滨亚麻厂家属区、文化街171-1号发电厂家属楼、文林电力花园以及香坊区新联草街上的联草小区等居民楼都在“长个儿”;联草小区12栋居民楼全部在集体“长个儿”!到底有多少楼在“长个儿”?没人知晓也无处统计,因为这些楼是非法“长个儿”,没有部门审批。接楼无人监管?监管者称:“这是‘平改坡’政策允许企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相关手续可能在办理中。”
所谓“平改坡”,是指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将多层住宅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并对外立面进行整修,达到改善住宅性能和建筑物外观视觉效果的房屋修缮行为。2006年4月20日《哈尔滨市2006年主要街道既有建筑平改坡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方案确定“平改坡”工程采取“政府组织、市区联动、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方式。
但是,随着“平改坡”工作的推进和楼价的疯涨,市场化运作开始变味。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平改坡”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改造的楼体结构安全问题,首先要由有关部门对楼体的结构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量体裁衣”。其次,在材料上要尽量选择轻型建材,以减轻坡屋顶的重量。为规范质量,哈市在试点推行的文件中也要求:“平改坡”未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不可以开工建设;承担“平改坡”综合改造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按设计要求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保障措施。但在实际的工程建筑中,施工方多是开发商,因为是“试行”,没有专门的技术规范和监管规范的条例,使得一些“平改坡”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够,房顶固定不牢,出现龙鑫小区5号楼“平改坡”房盖被大风吹落、双城周家镇一栋7层楼房百余平方米的“平改坡”房盖被大风吹落等事件。同时,一些开发商还利用“平改坡”建阁楼,然后对外销售,从中牟利。一时间,居民和开发商之间产生了诸多因“平改坡”而起的矛盾纠纷。
记者调查发现:2006年大张旗鼓推进的“平改坡”工程在2008年就偃旗息鼓停止审批了,哈尔滨市“平改坡”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也被位于工程街182-2号的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办公室取代。实际上,大多数开发商是拿着旧墙体改造的批件,举着“平改坡”惠民的大旗,行着私接楼房敛财的举动。
伪造公函私接楼房完全是暴利使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新联草街和东兴胡同交叉口,一售楼处打出“全市最低价”的招牌。“多少钱一米?”“七楼3000元,八楼2600元左右。”“有产权证吗?”“以后补办。”而同在这条街的1990年普通二手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已达到5500元至6000元。业内人士表示,没有各种税费的接层利润空间巨大。
7月10日,哈尔滨市建委已经就针对振兴街1号“平改坡”工程中出现的伪造公函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
调查中,涉及自身利益的哈尔滨市民普遍反映:政府无声无息地废止“平改坡”政策,给开发商留下用政策做幌子追逐暴利的可乘之机;相关监管部门也以“平改坡”政策为借口睁一眼闭一眼,得过且过,所以才有了今天哈尔滨私接楼房成风的乱象。
本报哈尔滨7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