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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要求

2010-06-13 09:30:56   出处: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651

 法制日报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王斗斗 见习记者李娜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辅导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先后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在今天的讲座上,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副局长张连如从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背景、目的、制度设计的理论、实践依据与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辅导。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就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全院干部要结合辅导内容,认真学习、深化理解四项监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四项制度、自觉维护四项制度。要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党内法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强化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健全完善举报渠道,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监督和身体力行,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张军强调,要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制度。要通过四项制度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推进最高法院干部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树立正确的选人和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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