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汪洋在深圳视察时讲过,深圳的民主法治建设要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面,就必须拿出东西来,现在东西就拿出来了。
———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员杨立勋
很多提法让人耳目一新,值得期待。应该看做是深圳在思想解放大背景下出台的综合改革方案,但是操作难度也很大。
———深圳著名网络评论员老亨
不是政治特区,同样也可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民主法治方面展开探索。昨日,深圳政府在线发布了一部《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在5月26日之前征集社会意见。《纲要》勾勒出了深圳政治、行政、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全方位改革设想,涉及19项主要任务。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
19项任务个个“过硬”
这19项主要任务是:党内选举引入竞争机制、条件成熟将差额选市长、区级人大代表将部分直选、调整和新设政协界别、探索法官独立审判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要申报财产、一把手票决前要公开答辩、行政三分和大部制转换政府职能、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完善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深化原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公用事业监管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作用、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
按照纲要中的安排,深圳近期各项改革中,首要的便是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民主、竞选也成了这一领域改革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字眼儿。例如,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要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在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方面,由同级人大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在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方面,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将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等等。
在《纲要》中,提出了深圳近期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坚持不懈的改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制度模式。
财政保证改革经费
在很多专家看来,令人耳目一新的内容大多集中在政治体制改革领域。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和有效途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恰恰是此次深圳改革的重点。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领域,《纲要》中大胆地对党内民主与监督、干部制度改革、基层民主选举、发挥人大和政协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反腐倡廉以及强化舆论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创新性的安排。
为了保证《纲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能够顺利推进,《纲要》中特别对如何实现这些近期任务对各部门提出了要求。此次改革由市改革办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负责改革经费保障。监察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则将加大对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于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改革不力的要依照规定进行督查和处罚。
政治体制改革
一把手票决前公开答辩 党内选举引入竞争机制
《纲要》提出,近期将全面实施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
党员的民主选举权利也将得到保障,将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并适当扩大差额数量,允许参选人(包括自荐和党员联名推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点评:
要推进党内民主化进程,就是要让普通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一些决策当中,通过党代表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基层民意更多地传达到党委的决策机关。从这个方面说,《纲要》中对党员干部的选拨、任免提出了很多新的举措。
试行区长差额选举
《纲要》中对基层民主选举也做出了安排,提出将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由同级人大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
深圳著名网络评论员老亨点评:
差额选举固然很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选举时不能只是面向领导,面向小圈子,更多的是要面向公众。只要做到这一点,候选人就会逐步注重民意。同时,公众意见如何表达,如何才能够对候选人产生影响,还需要制订一些具体的措施。但无论如何,提出未来的方向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区级人大代表部分直选
《纲要》中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也做出了安排。在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增强民意基础。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诉求,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推动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深圳市南山区民营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吴海宁点评:
五年前,我们一批人曾经在深圳掀起参选区级人大代表的“竞选风云”。五年后,终于迎来了人大代表选举方式突破性的改革。深圳能够把“竞选”的字样写到改革《纲要》里,是深圳在解放思想方面迈出的非常坚实的一步。
调整和新设政协界别
在《纲要》中,深圳提出要合理设置和调整政协界别,优化政协委员、常委的人员结构,扩大政协委员的代表性,同时,探索在政协内部根据不同界别和利益团体组成不同的功能组别,新增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界别,把新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
市政协委员、民盟深圳市委会副秘书长张俞强点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界别,这些没有及时在政协界别里得到体现,而将他们加入进来,有利于政协更好地表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使得参政议政效果更好。
探索法官独立审判制度
《纲要》中提出,要努力探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新办法、新途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大胆探索建立健全法官独立审判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审判责任主体,强化错案责任追究。
深圳知名律师、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杨一平点评:
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本来就应该这么做,严格来说并不属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但是,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法官独立制度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深圳如果能建立健全法官独立审判制度,这是对法律精神的一种尊重,可以使得法官摆脱行政的干扰和约束。
实行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纲要》提出,要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大胆探索和不断完善与利益冲突相关的礼品登记、回避以及离职后从业限制等制度,防止公务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力争在全国率先实行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点评:
深圳可以仿照香港和新加坡等地,他们在财产申报方面有比较好的经验。可以考虑把财产申报跟个人征信系统结合起来,跟金融证券系统结合起来,现在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怎么做的问题,就像个人交税一样,具体操作上确实有困难,但是有困难也要做,也要推进。
健全干部提名民主机制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纲要》中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干部提名、决策等关键环节的民主机制,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人选的推荐、自荐、招聘及公推公选制度,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渠道。逐步实现各区党政一把手、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由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人选,票数较高者和自荐、联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和答辩,最终由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
乐正点评:
各区各部门一把手候选人的产生原来都是市委常委或者领导之间的协商,现在变成了市委常委之间的票决,使得候选人产生更加公开,范围更加宽泛,实现了民主推荐候选人,而且集体决策因素大大加强,不是领导一句话包办。另外,在选择时加入了竞争机制,过去只是一般的考察,组织部门的例行考察以及民意调查等,并没有候选人之间的竞争,现在需要公开演讲和答辩就有点竞选的味道,朝竞选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决策、执行、监督权适当分离
《纲要》中对如何转换政府职能,进行机构改革也做出了安排。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创新政府组织体系,学习香港、新加坡的经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适当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深入研究、合理界定各级行政管理事权,进一步优化“大部门制”管理体制,推进政府法规起草、城市规划、产业政策等决策事项相对集中的改革。
按照《纲要》中的安排,还将精简政府管理层级,推进扁平化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在光明新区先行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探索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增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有机统一。
在政府的重大决策、公共政策的决策程序方面,还将健全重大事项的听证公示、社会咨询、专家论证和效果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健全公共权力监督机制。
在城市管理上,则将借鉴国际先进城市管理经验,探索将城市管理职能交由警察执行的新体制。
此外,还将强化行政问责,建立引咎辞职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教授唐娟点评:
过去深圳曾经提出的行政三分改革设想,就曾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搁浅。现在更应趁着新一轮行政改革潮流,加快行政改革步伐,提高行政效率。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重点是职能,难点是利益,这是过去的两个老问题,而在新的改革中,这两个老问题还是会出现。比如精简政府职能,是整个改革的重要和关键,政府应该进一步明确职能,哪些交给市场和社会去做。而在改革中要推动职能的转换,就必然涉及到很多机构和人员的调整,难点就在于既得利益的重新配置问题,如果调整不好,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南方都市报 李斌 孙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