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杜萌“尽可能地减少羁押,减少国家司法风险,监所检察工作亟待更新。”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在日前召开的“审前监督与监所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表示,依法监督、审查被羁押人员羁押期限和羁押必要性是监所检察监督的重要职责。
在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但伟介绍了“由驻所检察官根据在押人员实际情况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的工作机制”调研专题、论证及试点情况。据了解,这项工作机制的创立动机,是要构建以监所检察监督权为中心的司法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被视为新一轮监所检察工作改革的突破口。
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这一工作机制已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的重视和肯定,最高检监所厅拟定了加快推广这项创新工作机制的具体步骤:第一阶段进行理论研讨,充分汲取专家、学者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合理建议;第二阶段扩大试点单位;第三阶段在逐步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与会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一致肯定了这一工作机制,同时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论证,力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