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12日电 (银雪) 12日,重庆岳宁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包括岳宁在内的31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行贿罪、容留吸毒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4项罪名。
上午8时30分许,岳宁等被告人分多批从看守所押入法院,不少市民和媒体记者聚集在法院外。
检方指控,1998年,岳宁承包了重庆南岸区某酒店内的热浪迪士高、美容厅,纠集张勇、李亚玲、高明等人在上述场所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张勇采用暴力威胁、打砸周边发廊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为其卖淫活动扫除障碍,非法谋取经济利益,壮大其经济实力。2001年至2009年案发,岳宁以承包的重庆渝中区两个酒店内的娱乐场所为依托,采用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在上述场所内实施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岳宁负责娱乐场所的全面管理,通过设置各职位对李亚玲、曾令伟等组织成员逐层进行管理。
与此同时,岳宁及其组织成员通过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非法手段谋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使其经营的娱乐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此外,岳宁及其组织成员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对其他卖淫场所的打砸和暴力威胁,扩大其势力范围,并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控制卖淫活动,以暴力方式解决经营等纠纷,插手他人的经营管理事务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