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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绑架”自己勒索父亲50万判4年 父亲请求轻判

2012-06-25 15:00:37   出处:南海网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741

 因为没钱花,去年7月,20岁四川籍男子唐某竟然伙同他人制造自己被绑架的假象,将自己被绑架的彩信发给父亲,向父亲勒索50万元赎金。这样的荒谬行为很快被警方识破,他和同伙全部被抓。今年2月,琼山法院作出判决,唐某获刑4年,两名同伙薛某、迟某分别获刑5年。之后,薛某等人不服判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海口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与他人合谋绑架自己 儿子勒索父亲50万被抓

  唐某今年21岁,祖籍四川,父亲在海口做生意,家境富有。因父母常年在外工作,唐某从小跟着外公外婆生活,直到小学五年级时才来到海口。其父一直忙于工作,初中时,唐某开始与社会人士混在一起,经常向父母要钱。后来从职业学校退学,唐某也不愿好好工作,经常因钱财问题与父亲吵架。薛某今年40岁,河南人。迟某今年28岁,云南人,两人与唐某是朋友,经常一起玩乐。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底,迟某、薛某、唐某3人因缺钱花,便商量以唐某被绑架为由,勒索唐某父亲的钱。3人在海口市琼山区三公里头一个村子租了一间房。在出租屋内,迟某和薛某用绳子将唐某的手脚绑住,用布带将唐某的眼睛蒙住、用胶带将唐某的嘴封住。唐某躺在凉席上,迟某和薛某用手机对唐某进行拍照。2011年7月4日下午14时许,迟某等3人在琼山区府城一家宾馆会合,迟某用手机给唐某的父亲发短信,说唐某已被他们绑架,并以要伤害唐某相威胁,要求唐父给付人民币50万元,并用手机将唐某被“绑架”的照片发给唐父。随后,薛某又多次打电话及发短信威胁唐父,并将勒索金额降为人民币30万元。

  唐父报警后,海口秀英警方缜密侦查,快速出击,6日破获这起离奇敲诈勒索案,并将导演这起绑架案的唐某、迟某、薛某3人全部抓获。

  称犯案是癫痫后遗症所致 父亲请求轻判儿子法院未采信

  破案后,唐父以唐某是其儿子为由,对唐某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宽处理。今年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海口琼山法院认为,迟某、薛某、唐某结伙,敲诈勒索他人30万元。3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据此,琼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迟某、薛某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宣判后,薛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时,薛某表示,自己是应迟某的要求参与犯罪,只是打了几个电话,作用较小,请求法院改判。唐某及其辩护人则辩称,唐某犯罪可能是因为癫痫病的后遗症所致。庭审中,唐某的辩护人提交唐某因癫痫病的住院病历。唐父也出具了一份申请书。但法院审查认为,病历不能证明唐某具有癫痫病的后遗症,亦不能证明唐某在实施犯罪时有疾病困扰,故法院未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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