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海关依法将“范某、王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檀香紫檀)”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至此,天津海关迄今查获的最大宗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11年7月底,天津海关海运通关现场通过风险分析等手段,将视线锁定在云南瑞丽某公司以转关方式申报进口的三个货柜“鸟足紫檀”身上。经过开箱查验,海关工作人员怀疑货柜内的商品极有可能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檀香紫檀(俗称小叶紫檀)。
经查,走私犯罪嫌疑人范某长期在阿联酋经商,由于阿联酋迪拜港目前已成为南亚、东南亚和非洲珍稀木材的集散地,范某在阿期间大量购买各种木材输往中国。2011年初,范某以每吨6万美元左右的价格,先后向境外木材商人购买了三个货柜,总计44.93吨的檀香紫檀,准备分两批发运中国。
2011年7月底,两批檀香紫檀先后到达天津港,在“伪装”申报转关进口过程中被天津海关查获。目前,天津海关缉私局共扣押涉案檀香紫檀两批,总重量44.93吨。按照国内市场行情,这些走私货物的估值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这起案件是天津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宗走私濒危物种案件,得到海关总署缉私局的高度重视,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严厉打击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是天津海关2012年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开展“国门之盾”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天津海关将以此次查获案件为契机,发挥口岸监管职能,在海、陆、空、邮等各种通关渠道进一步加大对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打击力度;同时海关也提醒广大进出口贸易从业者和进出境旅客,进出口或携带相关动植物制品出入境前,请务必了解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不要被走私团伙诱惑和利用。 (付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