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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深化司法交流合作 促进地区发展稳定

2012-05-02 08:12:12   出处:人民日报   发布人:txw1006   浏览:2010

  深化司法交流合作 促进地区发展稳定

——在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2012年4月24日)

周永康

  尊敬的各位嘉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四月的北京,春意盎然,生机勃勃。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出席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朋友们。在这里,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表示诚挚欢迎!

  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的“睦邻友好年”,也是上合组织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上合组织成立10年来,始终秉持睦邻友好的根本原则,大力弘扬“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求同存异、取长补短,在成员国核心利益问题上互相支持,在推动区域发展上加强合作,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上密切配合,已经成长为本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中国作为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愿与各成员国加强团结互信、深化务实合作,推动上合组织健康平稳发展,促进本地区和平稳定、发展繁荣,以造福各成员国人民。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是上合组织框架下各成员国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自2006年在上海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国进一步加强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经常性司法合作与协调,加强了民事调查取证、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方面的合作,加强了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与探讨,加强了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和法官的友好交流,为推进区域安全和司法合作、实现上合组织既定目标和任务、维护地区共同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次会议将围绕“深化司法改革——最高法院职能定位”、“法院与媒体的合作”、“刑事诉讼中的职权配置”等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深入交流,分享成功经验,合力应对挑战,这对于增进相互了解、深化政治互信、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司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相信,这次会议一定会对深化成员国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起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就此,我愿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坚持求同存异,进一步扩大司法共识。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发展道路、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所决定的。虽然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司法制度不同,但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条件下面临的挑战是相似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是相同的,深化交流合作、提高司法能力的意愿是一致的。我们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相待,以求同存异弥合分歧、以平等协商扩大共识、以和谐共赢深化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坚持互信互利,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化蔓延、西亚北非局势持续动荡等因素影响,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对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合作机制,逐步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创新合作方式,不断增强合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把互信互利、合作共赢作为合作的基本原则,把打击“三股势力”作为合作的优先方向,把维护各成员国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促进本地区持久和平与共同发展。

  第三,坚持共谋发展,进一步增进司法交流。去年召开的上海合作组织10周年峰会,明确了上合组织下一个10年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部署。深化各成员国司法交流合作是实现上合组织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这一平台,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国法院的工作交流,加强各成员国法官的友好往来,交流互鉴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经验,共同把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合作关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造福本地区和本国人民。今年中国将率先开展各成员国的法官培训项目,我们将千方百计把这件事情办好,为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共同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女士们,先生们!

  实行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努力,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立法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执法司法方面,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妥善解决,人民法院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万件,司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在普法方面,中国已经连续实施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正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我们愿学习借鉴上海合作组织各兄弟成员国在法治建设和司法领域的有益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后,祝会议圆满成功,祝各位来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责任编辑: 熊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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