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城镇保障性住房报告
法制网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 于呐洋 受国务院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今天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姜伟新在报告中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目前建设进度总体顺利,在11月底前可以全部开工。
据介绍,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构成是,廉租住房16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2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10万套、限价商品住房83万套,以及各类棚户区改造415万套。此外,还计划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万户。
今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地很快把任务落实到市县和具体项目,并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
两千余万户受益保障房
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1998年以来,我国在推进城镇住房商品化的同时,也探索推进了住房保障工作,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缓解,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指出,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了城镇住房的发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1.6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0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近2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物住房保障受益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达到9.4%,还有近4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对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障房退出机制不完善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报告指出,一是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二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此外,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并以法规的方式加以规范。
多举措保证保障房质量
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下一步将更加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
报告指出,继续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推广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负责人,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会同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同时,完善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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