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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有偿捐眼角膜借款救母 活体捐赠遇法律空白

2011-09-14 09:49:37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2085

近日,宜宾本地论坛上一篇名为《母亲病危急需手术谁借五万元我捐一只眼角膜》的帖子受到网友的关注,发帖者24岁的段姓女子称,愿将自己的一只眼角膜捐赠出来,以求借款救母,并列出了自己的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引发网友强势围观。律师表示,当前国内尚无活体器官捐赠相关法律。  经历:   13岁打工母亲最疼她

  “我只读过3年级,13岁就在宜宾打工了。”发帖者段理苹介绍,自己是早产儿,从小被养母王文贵收养,除她之外,王文贵还收养了一个男孩,今年已经23岁。

  据她介绍,养父的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打她和弟弟,每次遇上这样的情况,养母就保护她和弟弟,结果往往是被养父一阵好打。

  从13岁出门打工到现在,段理苹做过售货员、搬运工,还在餐厅当过服务员,挣的钱大都寄回家给了养母。

  “这些年,只有母亲对我最好,让我最有安全感。”段理苹说。

  现状:   母亲生病众人不管

  段理苹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开始,母亲就开始出现下体大出血,但一直不肯去医院检查。

  随着病情的加重,段理苹不断给她做思想工作,王文贵终于同意上医院治疗。

  9月7日,王文贵的检查结果出来,被确诊为宫颈癌中期,需要立即手术,手术费需要将近6万元。

  得知这一情况,段理苹立即四处筹款,几天下来借了近1万元。随着手术的一天天临近,段理苹很着急。“我实在没有办法。”段理苹说。

  据介绍,王文贵曾离异,之前生育过一对儿女,但段理苹将此事通知他们时,他们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帮助。而跟王文贵生活了多年的段理苹的养父和弟弟,也对王文贵不管不顾。

  律师:   目前国内无相关法律

  “当前,国内尚无活体器官捐赠的相关法律。”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滔介绍,目前国内的器官捐赠必须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必须满足自愿、无偿和死亡三个条件,不涉及活体捐献。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见习记者 蒲康林 记者 何文宗   编辑: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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