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湖南娄底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市政府秘书长申庆华(副厅级),因涉嫌特大受贿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申庆华,男,1948年4月生,邵东县人,曾担任娄底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娄底市人民政府搬迁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娄底市人民
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7年,被告人申庆华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包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打招呼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收受某路桥集团工程局娄底项目部经理乔某现金100万元,其中被告人申庆华分得37万元。此处,申还单个收受他人财物184.4万元,其中收受湖南汨罗某石材装饰公司经理隆某财物54.8万元,收受包工头扈某现金34.4万元,收受娄底市政府办罗某财物12.3万元,收受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负责人周某现金10.6万元,收受邹某、李某、宁某、刘某、彭某等人财物共72.3万元。
据悉,娄底市检察机关在“市政府搬迁办系列案”共立案18件26人,分别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窝藏及窝藏赃物等多个罪名,涉案总金额2000余万元,系娄底迄今为止查办的城镇建设领域最大贪贿系列窝、串案。(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镂坚 严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