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审结发生在儋州市白马井镇的一宗亲属命案,判决被告人陈海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钟某与陈某某是夫妻。2010年12月29日晚上10时许,钟某与妻子陈某某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陈某某提前下班回到娘家。钟某随后来到妻子的娘家要求陈某某回家,陈某某从娘家走出来时遭到钟某殴打。陈某某的哥哥陈海安从屋里出来与钟某发生争执,钟某将陈海安的鼻子打伤流血,陈海安随手拿起靠在门口旁的水烟筒朝钟某的头部打去,将钟某打倒在地,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陈海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安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因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自首且积极赔偿,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