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强奸案犯今被执行死刑
拦路强奸、抢劫并杀害女青年。因为嫖资问题将他人掐死后烧毁现场逃匿。今天,市二中院将姜国财、范会凯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姜国财曾因犯盗窃罪、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多次被处以刑罚和行政处罚。2009年2月11日,姜国财在顺义京密路附近树林内,将途经此处的一女子劫持至一水沟旁强奸。后姜抢劫该女子现金、手机等款物共计价值400余元。随后姜猛掐该女青年的颈部,并将其抛至旁边水沟内,致该女子溺水死亡。
32岁的北京某置业公司职员范会凯,于2008年10月1日在朝阳区姚某家中,因嫖资问题与姚发生争执后,即猛掐姚的颈部,致姚死亡。范会凯为灭迹,又将作案现场点燃后逃匿。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入户抢劫致人死亡、伙同他人盗窃财物的抢劫犯、盗窃犯许海风等。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