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南京社区医生就诊时被患者捅死的案件,引起各方关注。今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2010年11月19日晨8时,在南京石门坎医院银龙东苑社区卫生站就诊的社区医生续广军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而捅人者申生堂曾经是续广军的患者。申生堂捅人后,逃离了现场,但当日,其家人便带着他向民警投案。随后,警方在调查时发现,申生堂因患糖尿病,曾多次前往被害人续广军所在的诊所就诊。但服用续广军所开药后感觉身体不适,便对其怀恨在心,而伺机报复。但申生堂经司法精神病鉴定后发现,他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此间审理认为,被告人申生堂不计后果,持刀猛捅被害人背部,致被害人心、肺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采纳“被告人申生堂系自首,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公诉意见及辩护理由。但被告人申生堂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虽系自首、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但并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申生堂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788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