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法治资讯 > 最高法:法官离任两年内不得担任律师

最高法:法官离任两年内不得担任律师

2011-06-16 09:55:54   出处:http://www.chinalnn.com/Article/Html/2011/06/26_337306.html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2390

 法官离任两年内不得担任律师
  
  昨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于昨日正式施行。《规定》称,法官离任两年内不得担任律师。
  
  《规定》针对审判人员离任后的任职限制问题明确,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编辑:邱博| 中国法制新闻网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