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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重庆审李庄再引中国司法界大讨论

2011-04-22 10:20:56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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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审李庄再引中国司法界大讨论

《亚洲周刊》今日报道

记者:邢舟

    中國司法界已很久沒有這樣一個案件牽動人心,引發大規模的討論。大約一年前,被控告「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入獄的北京律師李莊,再一次出現在人們視線,還是沒有恢復自由之身,甚至有可能面臨又一次的刑罰。

   近日,李莊被追訴在零八年代理的案件中,涉嫌辯護人妨礙作證罪。據重慶官方媒體華龍網報道,當年六月,時任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李莊在為上海一名叫孟英的刑事被告人擔任辯護人時,教唆、引誘相關證人。

   還未開庭,就有包括法學教授賀衛方、湖南維權律師楊金柱、《中國不高興》作者之一劉仰、經濟學家方紹偉等人分別撰文,公開質疑或支援重慶打黑過程個別案件的司法處理引起的爭議。楊金柱在博客連續發文質疑李莊案,影響很大。

   四月十八日晚,前往重慶準備旁聽李莊案的楊金柱在重慶江北機場遇到了「自發」等在機場的三十餘人「圍攻歡迎」。晚點四個多小時的航班,到重慶時已然深夜十一點,可還沒出候客大門,操重慶口音、口喊「打倒黑心律師楊金柱」、「黑心律師楊金柱還我一百三十萬」的人就圍攻了他。雖然最後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害,可楊金柱至今不明白,自己二十多年沒踏足重慶了,什麼時候就欠了重慶人民一百三十萬?庭審期間,重慶江北法院門口突然來了一群人,拉起的橫幅是這樣寫的:「法院嚴懲黑心律師」。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副主任、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同時也是李莊案第一季的辯護律師的陳有西說:「重慶五毛們很清楚他們要針對的不是一個李莊。」如大家還認為李莊案只是個案,關心李莊沒有意義的話,只要看看他們的標語就該明白是怎麼回事。

   陳有西認為,「所有的控方證人,法律實踐中百分之百經過公安、檢察的盤問、問訊或筆錄,经过辅导,證言穩定後才會帶上法庭。公、檢犯罪嗎?他們可以,律師就是犯罪?」如果一個律師把證人帶上法庭,事先進行法律概念輔導就成犯罪,這將會嚴重破壞中國的證人出庭制度,這是違背基本的證人常識的事。「但是他們居然敢起訴。當局如還有點理智,有點對中國現行法律的起碼尊重,就應當判決李莊無罪。不但這一次是無罪的,對其原判也應啟動審判監督程式糾正,判決無罪。」

   四月十七日,庭審前夕,因為案件將對中國律師制度、刑事訴訟制度的完善與修改帶來的影響,一份包涵了中國法學界多位重量級人物的李莊案法律顧問團名單公布,江平、張思之、賀衛方、何兵、陳有西、吳革、許蘭亭、李肖霖、張青松、魏汝久等榜上有名。他們都自願接受委託,指導這次刑事辯護,正如賀衛方在早前的公開信中所說:「我們憧憬著祖國法治建設的前景,盼望著能夠早日投身到這樁偉大的事業中,為保障公民權利與自由作出貢獻,並下定決心,絕不讓文革悲劇在這片土地上重演。」

   四月二十日下午,約四點,這場長達兩天的辯護還沒有迎來最後陳述,就已被審判長宣布休庭,並推遲到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三十分繼續開庭審理。剛剛在微博上結束直播,李莊案第二季事件發生後尚未接受過媒體採訪的陳有西首次發聲,他接受亞洲週刊獨家專訪,以下是訪談摘要:

   怎樣評價這兩天的庭審?是否如你之前說的,劇本已寫好,結果也確定?

   重慶對於本案,同上次第一次錯判一樣,是志在必得,一定想要對李莊處刑繼續關押。而且這一決定權已經盡人皆知不在法院。但是通過這兩天的庭審,太多的事實已經清楚地證明這是一個惡意製造的冤案,偵查中的種種故意入人罪惡意執法的真相已經暴露無異。質證上的缺陷特別是無一證人到庭的舊病依然,這次指控涉及的十五位證人,最後還是沒有任何一位上庭作證。

李莊案已被政治化

   但這個案件已被政治化。有的人賭注已經押得太大。只要有一點理由能夠抓住,他們都會再判李莊。但是我們為他們找遍了,也無法找到可以判李莊有罪的一點理由。這會讓他們很頭痛。此案已無關法律,講法必然無罪,講權謀他們會再次犧牲李莊。我們期望重慶法官們有點基本的職業良知,學學審理曼德拉的檢察官,用自己的良知和基本法律原則判案。

   之前想到李莊案還會有這一季的進展嗎?

   李莊案通過第一季的審理和公開化,已經引起了國內外的高度關注。原判生效後,我們一直沒有說話。重慶開始偵查,我們其實在原二審時就已經知道了,也研究過對策,但是我們當時的判斷是重慶不會這樣傻再起訴,把這個漏洞百出的冤案再放回到公眾視線。因此我們決定不發聲。全國演講和各種場合,我和高子程律師基本不談李莊,特別是不談認罪交易那一幕骯髒的東西,不去刺激他們。李莊的家屬一年多一次都見不到李莊,嚴重違法、嚴重侵犯在押人的基本人權,我們也勸李的家屬忍讓,不要向媒體曝光,主動服軟。目的就是息事寧人,讓李莊早些刑滿出獄,回歸一個正常人的生活。因為這個冤案內幕再曝光,損害的已經不只是重慶的形象,而是整個中國的法治形象。想不到重慶個別人物會如此錯誤判斷形勢,把我們的忍讓視為自己的勝利,進一步做出如此荒唐的行徑。

    所以包括江平、張思之等中國資深法律人士為本案組織了顧問團?

    是的,因為這個案件他們重慶根本沒有管轄權,所謂檢舉也是第一季拼命查時他們去過篩子挑刺找出來的。組織的證據根本不堪一擊。查合同詐騙根本無法成立,說妨礙作證更是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我們了解情況的法律人覺得不能再讓他們這樣胡搞下去了,中國畢竟已經是一個有法可依的國家。必須發出正義的法治的聲音。經過李莊和他家屬的一再要求,高度關注此案的江平先生、思之先生、衛方教授和全國律協刑委會、全國律協憲法人權委員會的一些資深刑事律師,自願組成了法律顧問團,指導這場有重大意義的刑事辯護。江平先生接受聘請時還說,一直非常關注李莊案,非常樂於接受這個委託。

    顧問團成員有去庭審現場嗎?

    沒有。此案既複雜又敏感,江、張、賀等德高望重的人物去現場,會影響審判,各方都不好辦。我們事先宣布了不去現場,不搞簽名,只進行法律研究和指導,同時會發表對案情和法律問題的看法。其實這個案件事實法律都很簡單,只有一個情節。顧問團審閱案卷材料證據,就能夠作出判斷。控方的觀點和證據我們都知道了。

   之前臨時更換律師是怎麼回事?出於什麼考量?

   顧問團對律師的安排是有計劃的。魏汝久和楊學林律師只是安排檢察階段的閱卷和會見李莊,聽取他聘請律師的意見,出庭本來就是計劃由李莊親自來定的。會見李莊後,李莊委託了張思之、我、斯偉江等五位辯護人,我們經過反覆權衡,決定由斯偉江和楊學林律師出庭。我們原先一直期望由北京的刑辯大律師出庭,因為全國律協對本案應當有聲音,北京二萬多律師對北京律師出了這樣的冤案應當出場。但是最後沒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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