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受贿千余万
今明两天,北京市一中院接连审理国土资源部腐败窝案。今天上午10时,该部地籍司副司长温明炬因涉嫌犯受贿罪出庭受审,明天上午10时,温明炬的下属沙志刚,也将因涉嫌犯受贿罪出庭受审。
47岁的温明炬毕业于阜新矿院,2006年底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2007年4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公布“二调办”组织人员,温明炬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温明炬受贿一案,正是他在“二调办”任职期间所为。
检方指控,温明炬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总经理李某的请托,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减免处罚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温明炬先后4次收受董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0万元,收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干股(2007年1月价值20万元),后将上述股份退回(2008年7月价值100万元)。
“我确实接受了20万的干股,但其余70万不是受贿。”温明炬在法庭上说,70万的款项中,有50万元是他借的款,其余20万元是股份的分红。
温明炬说借那50万元时,董某还是某省国土厅的工作人员,俩人不存在利益关系。他向董某写了借条。但是,2007年借款后,他并未向董某还过款,“每年还钱时,董某都不要,说不急。”然而,50万的大额借款,当时是给的现金还是转账,温明炬却说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