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8日晚间向媒体通报称,当日下午发生于该市家乐福超市白云店的“炸弹”勒索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于19时10分被警方控制,目前正在深审中。经过搜排,并未在超市内发现任何疑似爆炸物。
警方介绍,案件发生于2011年1月8日13时30分,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穿金路派出所接到家乐福白云店报警:一匿名男子打电话称,其在家乐福白云店2楼和3楼放置了爆炸装置,要求家乐福白云店在下午15时前向其指定的账户内打进20000元人民币,否则后果自负。
接警后,警方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机制,昆明市公安局杨劲松副局长率特警、刑侦、治安以及属地盘龙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及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及时对商场内群众进行了疏散,并组织专业排爆警力对超市开展全方位排查,搜寻疑似爆炸物。与此同时,精干警力组成的案件侦查工作也悄然开展。
14时30分,商场内人员被全部疏散完毕。截至下午17时,警方排爆人员经过对店内全方位搜排,并没有发现任何疑似爆炸物。19时10分,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由于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并未透露更多信息。
目前,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已经展开,案件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杨颖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