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政法系统10年来获得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的代表并与他们座谈。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周永康在与政法系统年度“法治人物”座谈时强调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周英峰)今年12月4日是第1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政法系统10年来获得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的代表并与他们座谈。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会上,中央电视台台长焦利代表新闻单位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法制宣传的情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蒋汉生、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代表“法治人物”作了发言。
周永康说,新世纪以来的头1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发展进步的10年。伴随着这一进程,全国法制宣传日已经成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全国普法办公室和中央电视台每年评选年度“法治人物”,已经成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和认可,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影响。10年来,共评选出年度“法治人物”78个,其中政法系统有38个。在这些同志中,有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英雄、侦破命案要案的能手、抢救灾区被困群众的消防特勤、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维和警察,有无私无畏惩治腐败、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有在审判岗位上用真情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官,有热心从事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向困难群众传送党和政府温暖的司法行政人员和律师,有成功改造罪犯的监狱民警。这些同志虽然工作岗位各有不同,但都常年奋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捍卫了法律的尊严;通过服务人民,传递了法律的温暖;通过调解和诉讼,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他们以自己的生动实践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谛,他们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全国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学习的榜样。